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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參賽者應使用由主辦單位指定的任何軟件及特定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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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因電腦病毒或電腦故障造成的任何數據丟失或電腦故障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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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報名表格一經遞交不設更改,請參賽者小心填寫及核實報名資料,並確保此申請表上及所遞交文件內的各項資料全屬真實無訛,若被發現虛報資料會被取消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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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參加比賽所舉辦的各項活動時, 參加者必須攜同香港身份證明文件及香港本地中學學生證以鑑別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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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如果政府宣布參加研討會,社交活動或比賽等活動當日停課,活動日子將被延遲。新的日期和相關信息將在官方網站、電郵或以其他形式公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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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比賽日程和方式會因應天氣情況、公共事務或政府所發出的活動指引而作相應調整。相關安排將在官方網站、電郵或以其他形式公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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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任何隊伍如未能出席簡介會,或未能於以下時間或之前於網上提交創業計劃簡報,將被視為棄權,並放棄其比賽資格。
遞交初賽參賽作品日期: |
遞交決賽簡報日期: |
2025年3月17日 上午十時或之前 |
2025年6月16日 上午十時或之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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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參加者的人身安全、及因在參賽期間或比賽結束後所出席任何與比賽相關或其他青企局活動時有可能發生的事故、損害、破壞或個人財物損失,主辦單位一概不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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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任何參賽者在比賽場地或在其他有關活動之場地內製造不適當的干擾,均可能被取消資格及/或驅逐出會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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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
評審團的裁決是最終及不可推翻的,因此所有有關奬項的投訴,恕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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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
主辦單位可隨時對各項條款及細則作出修改,如有任何爭議,主辦單位保留活動及比賽之最終決定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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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
參賽者同意並遵守本次比賽的參賽資格及守則、條款及條件、規則和規章。若有參賽者不遵守比賽精神、比賽規則及以上各項,主辦單位擁有取消其參賽資格的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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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
參賽作品之內容不能涉及或含有任何不合法、淫褻、不雅、誹謗、恐嚇、色情、騷擾、鼓吹被視為犯罪的行為或不正當的資料、引致民事或刑事責任、違反任何法例、規則。如參賽者之行為及作品違反上述要求或觸犯任何法例,主辦單位有權隨時終止或取消其資格而毋須作出解釋。參賽者必須獨自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主辦單位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